火山导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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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的法定义务
根据香港《公司条例》第394条,所有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(无论是否有实际业务),均需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,由香港持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账目进行审计,出具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的审计报告,并作为税务申报的核心文件之一。
审计时间的核心依据:财政年度(年结日)
香港公司的财政年度(又称“年结日”)可由公司自行设定(通常为12个月),常见选择包括 3月31日、12月31日(与香港税务局评税年度同步,便于税务申报),或其他日期(如6月30日、9月30日等)。审计需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开展,具体时间节点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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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情况说明审计时间安排
新成立公司(首年审计)
- 首次税务申报时间:香港税务局会在公司成立后约18个月内,发出首份利得税申报表(BIR60)。
- 审计截止时间:公司需在收到利得税申报表后的 3个月内 完成审计并提交报税表(含审计报告)。
▶ 公司2023年1月成立,若年结日定为2023年12月31日,税务局可能在2024年中发出首份税表,需在收到税表后3个月内(约2024年9月前)完成审计并提交。
非新成立公司(后续年度审计)
- 税务申报截止时间:财政年度结束后,需在 1个月内 收到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申报表(除非申请延期),并在 1个月内 完成审计及报税(若年结日为3月31日或12月31日,可申请延期至当年11月15日或次年8月15日)。
▶ 年结日为2023年12月31日,正常需在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报税表;申请延期后,可延至2024年8月15日。 - 审计启动时间:建议在财政年度结束后 1-2个月内 启动审计工作(如年结日12月31日,可在次年1-2月开始准备资料),确保有充足时间完成审计并应对可能的调整。
关键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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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结日的选择:
- 建议选择 3月31日或12月31日,可享受最长报税延期(分别延至11月15日、8月15日),避免因时间紧张导致逾期。
- 年结日一旦确定,若无特殊理由(如公司重组),不建议频繁变更,以免影响税务连贯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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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业务公司是否需要审计?
- 即使公司无实际业务(“零业务”),仍需根据情况处理:
- 若从未开展任何业务(无银行流水、无合同、无收入),可申请“零申报”(需保存无业务证明),但不强制审计(部分银行或合规要求可能仍需审计);
- 若曾有业务(即使已停止),仍需正常审计并申报。
- 即使公司无实际业务(“零业务”),仍需根据情况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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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后果:
未按时完成审计及报税,税务局将处以罚款(首次罚款约1,200港元,逾期超12个月罚款增至3,000港元以上),情节严重可能被起诉或冻结银行账户。
审计流程简要参考
- 整理财政年度内的财务资料(银行流水、合同、发票、费用单据等);
- 委托香港持牌会计师进行审计,出具审计报告;
- 依据审计报告填写利得税申报表,提交香港税务局。
香港公司审计需在 财政年度结束后、税务申报截止前完成,具体时间取决于年结日及是否申请延期,建议提前规划,选择合适的年结日,并委托专业会计师确保合规,如有疑问,可咨询香港执业会计师或税务顾问,避免因时间延误导致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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