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山导读:
公司名称
香港公司名称的命名相对灵活,但需遵循以下核心规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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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结构
- 可同时使用中英文名称,或仅用中文/英文名称(中文名称需对应英文译名用于官方文件)。
- 结尾必须包含法定词:中文名称以“有限公司”英文名称以“Limited”不可缩写为“Ltd”,需完整拼写),香港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”或“Hong Kong XX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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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查册与禁用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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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需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进行名称查册,确保不与现有公司重名,且不包含禁用词汇(如“政府”“皇家”“银行”“保险”“证券”等与特定行业或官方机构相关的词汇,此类名称需额外获得政府部门审批)。
- 名称中可包含地区名(如“香港”“亚洲”)、行业词(如“科技”“贸易”),但不得有误导性(如虚假宣称与政府关联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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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注意
名称不区分大小写,字母顺序、标点符号可能影响查册结果(需精确匹配);可使用数字,但避免纯数字名称。
注册资本
香港公司注册资本实行“认缴制”,核心特点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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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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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法律未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金额,理论上可设为1港元,但默认常见金额为1万港元(每股1港元,1万股),便于后续银行开户及业务合作(部分银行对注册资本有隐性要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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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需实缴,无验资程序
注册资本仅为“名义资本”,股东无需实际缴纳资金到公司账户,也无需提供验资报告,仅需在公司章程中注明股本结构(如股份数量、每股面值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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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花税相关
- 初始注册时,注册资本本身不产生税费;若后续增资(如从1万港元增至10万港元),需按“增资部分金额的0.1%”缴纳印花税(即90港元,计算公式:(10万-1万)×0.1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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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有限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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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以“已认购股份金额”为限承担责任,与注册资本无关(因无需实缴),但注册资本过高可能影响合作伙伴对公司实力的判断(需合理设定)。
经营范围
香港公司经营范围管理极为宽松,以“自由申报”为原则,核心特点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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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审批要求(除特殊行业)
- 普通行业(如贸易、咨询、科技、投资等)无需向政府部门申请经营范围审批,可直接在注册文件中填写。
- 特殊行业需前置许可:如银行、保险、证券、医疗、教育、旅行社、电信等,需向香港金融管理局、保险业监理处、证监会等对应部门申请牌照后,方可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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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述灵活,字数限制
- 经营范围可宽泛表述,无需列举具体产品/服务,国际贸易”“企业管理咨询”“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”等。
- 字数有限制:中文不超过28个字符(14个汉字),英文不超过60个字母(含标点、空格),超出需简化或分拆表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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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需变更登记
若实际经营内容与注册时填写的范围不一致,无需向注册处申请变更(除非涉及特殊行业牌照变更),灵活性极高。
香港公司在名称、注册资本、经营范围上均体现“低门槛、高自由”特点:名称需规范结尾并查册,注册资本认缴无压力,经营范围除特殊行业外几乎无限制,适合全球化业务布局,注册时需重点注意名称合规性及特殊行业牌照要求,以确保顺利注册及后续运营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