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公司强积金合规要点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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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山导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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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强积金的基本概念:谁需要参与?
  2. 雇主的核心责任:从登记到供款,一步都不能少
  3. 雇员的强积金权益:供款归属与提取条件
  4. 违规后果:雇主切勿踩雷!
  5. 常见问题解答(FAQ)
  6. 结语:合规是底线,规划是关键

香港的强制性公积金(强积金/MPF) 是一项法定退休保障制度,旨在为香港就业人士积累退休储蓄,对于香港公司而言,遵守强积金规定是法定责任,直接关系到雇主合规与雇员权益,本文将全面解析香港公司强积金的核心条件、责任、供款规则及常见问题,帮助企业清晰掌握合规要点。

强积金的基本概念:谁需要参与?

强积金制度适用于雇主与雇员的雇佣关系,以及自雇人士,对公司而言,核心是明确:哪些雇员必须参与强积金?雇主有哪些法定责任?

适用范围:雇主与雇员的强制参与条件

  • 雇主:所有在香港聘用雇员的公司(包括有限公司、合伙企业、独资企业等),无论规模大小(即使仅1名雇员),均需为符合条件的雇员安排强积金计划。
  • 雇员:满足以下条件的雇员必须参与:
    • 通常在香港居住及工作;
    • 年满18岁但未满65岁;
    • 受雇满60天(含连续或间断受雇,如短期合约续约后累计超过60天);
    • 无论是全职、兼职、固定期限合约或无固定期限合约,均适用(除非属于豁免类别,见下文“例外情况”)。

例外情况:哪些雇员可豁免强积金?

部分雇员无需参与强积金,雇主也无需为其供款,包括:

  • 受雇期少于60天的短期合约雇员(但合约续约后累计超过60天,需追溯供款);
  • 已参与政府认可退休计划的人士(如公务员、法官、纪律部队人员等);
  • 持有外交护照的外籍人士(如外国驻港领事馆人员);
  • 非香港居民的外籍家庭佣工(受《雇佣条例》规管,但根据强积金条例豁免);
  • 年满65岁或以上的雇员(可自愿参与,但雇主无强制供款责任)。

雇主的核心责任:从登记到供款,一步都不能少

香港公司作为雇主,需严格履行以下强积金责任,违者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监禁:

选择并登记强积金计划

雇主需在雇佣首名雇员后14天内,从香港强积金管理局(MPFA)核准的受托人(如银行、保险公司)中选择一个注册强积金计划,并为公司及雇员登记,计划需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雇员,不可仅为部分人登记。

安排雇员登记并提供资料

  • 雇主需在雇员受雇后30天内,协助其完成强积金计划登记,收集雇员个人资料(如身份证、住址、联络方式等)并提交给受托人;
  • 向雇员提供计划说明书、供款记录等文件,解释计划内容(如投资选项、供款比例等)。

按时足额供款

供款是雇主最核心的责任,具体规则如下:

(1)供款基数:“有关入息”的定义

供款以雇员的“有关入息”为基数,包括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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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工资、薪金、佣金、花红、津贴(如交通、膳食津贴,固定发放的部分计入);
  • 加班费、勤工奖等(需按MPFA指引判断是否属于“经常性收入”)。
    注意:非经常性收入(如一次性奖金)可能不计入,但需参考受托人规定。

(2)供款上下限与比例(2024年最新标准)

  • 最低有关入息:7,100港元/月(低于此金额的雇员可选择不供款,但雇主仍需供款);

  • 最高有关入息:30,000港元/月(超过部分无需供款);

  • 供款比例:雇主与雇员各承担5%(合计10%),具体计算方式如下:

    雇员月入息范围 雇主供款(5%) 雇员供款(5%)
    <7,100港元 按实际入息×5% 雇员可自愿选择是否供款(不强制)
    7,100-30,000港元 入息×5% 入息×5%(强制)
    >30,000港元 30,000×5%=1,500港元 30,000×5%=1,500港元

(3)供款时限:逾期将产生附加费

  • 供款周期:按月或按薪期(如双周薪、日薪),需在每个供款期结束后10天内将雇主及雇员供款一并缴付给受托人;
  • 逾期后果:未按时供款,受托人将按日收取欠款额1%的附加费(由雇主承担),且MPFA可追究法律责任。

保留供款记录与文件存档

雇主需保存至少7年的强积金相关记录,包括:

  • 雇员登记资料、供款记录、入息证明;
  • 受托人发出的供款通知书、收据;
  • 雇员离职时的强积金权益转移文件。

雇员离职时的责任

雇员离职时,雇主需:

  • 通知受托人更新雇员状态;
  • 协助雇员将强积金权益转移至新雇主的计划或个人保留账户(ORSO);
  • 确保离职前的所有供款已结清,不得扣留雇员的强积金权益。

雇员的强积金权益:供款归属与提取条件

虽然强积金由雇主主导管理,但雇员需了解自身权益:

供款归属:全部归雇员所有

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员供款,均100%归属雇员,雇主无权挪用或扣除(即使雇员违约离职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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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取条件:退休或特定情况方可提取

雇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提取强积金:

  • 年满65岁(可选择一次性提取或分期提取);
  • 永久离开香港(需提供离港证明,且未来不再以定居身份返港);
  • 严重疾病(医生证明无法工作);
  • 死亡(由受益人提取)。

违规后果:雇主切勿踩雷!

香港对强积金违规的处罚极严,雇主需高度警惕:

  • 未登记计划:最高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年;
  • 未按时供款:按欠款额每日1%附加费,累计欠款超6个月,最高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4年;
  • 虚假申报或挪用供款:属刑事犯罪,最高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7年。

常见问题解答(FAQ)

公司刚成立,只有1名雇员,需要登记强积金吗?

答:需要,只要有1名符合条件的雇员(受雇满60天),雇主必须在14天内登记计划。

兼职员工(每周工作20小时)是否需要参与强积金?

答:需要,兼职员工只要受雇满60天,无论工时多少,均需参与,供款按实际入息计算。

雇员入息低于7,100港元,雇主是否可以不供款?

答:不可以,即使雇员入息低于7,100港元,雇主仍需按5%供款,雇员可选择不供款(但需书面通知雇主)。

强积金供款能否在公司税前扣除?

答:可以,雇主为雇员支付的强积金供款,可作为经营成本在利得税税前扣除(上限为雇员入息的15%,但强积金实际供款仅5%,完全覆盖)。

合规是底线,规划是关键

强积金是香港雇主的法定责任,也是雇员退休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,企业需严格遵守登记、供款、记录等流程,避免因违规面临法律风险,建议雇主选择信誉良好的受托人(如汇丰、友邦、宏利等),并定期核对供款记录,确保雇员权益不受损。

如有疑问,可通过香港强积金管理局官网(www.mpfa.org.hk)或热线(2918 0102)获取官方指引,确保合规无忧。

提示:强积金的入息上下限及供款率可能每年调整,雇主需关注MPFA最新公告(如2024年标准与2023年一致,暂无调整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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