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山导读:
香港公司增资是指公司通过发行新股份增加已发行股本(Issued Share Capital)的行为,主要受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,2014年生效)及公司组织文件(章程大纲及细则,M&A)规制,以下从法律框架、核心要点、操作步骤及实用指南展开全面解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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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依据
香港公司增资的主要法律依据为《公司条例》第2部(公司及名称)、第13部(股本及债权证),尤其是第115条(发行股份的权力)、第132条(现有股东的先配股权)及第122条(股份配发的法定申报义务)。
核心概念:股本类型
- 已发行股本(Issued Share Capital):公司实际向股东发行的股份总额(即股东已认购并缴纳股款的股本),增资即增加此部分。
- 法定股本(Authorized Share Capital):旧《公司条例》(第32章)要求公司设定“法定股本上限”,但2014年新条例已废除这一要求,现行香港公司无“法定股本”限制,可无限发行股份,除非公司章程(M&A)自行设定上限。
增资的主要方式:发行新股份
增资最常见方式为“发行新股份”(Allotment of New Shares),需明确发行对象(现有股东/外部投资者)、价格、对价形式(现金/非现金)等。
核心法律要点
董事会与股东的权限划分
- 董事会权限:根据《公司条例》第115条,公司发行股份的权力默认归董事会,但需遵守公司章程限制(如章程可能要求“发行新股需股东批准”)。
- 股东批准情形:若发行对象为现有股东以外的第三方(如外部投资者),或涉及“豁免先配股权”“修改公司章程”等,通常需股东通过特别决议(75%以上表决权同意)批准。
现有股东的“先配股权”(Pre-emption Rights)
- 法定权利:《公司条例》第132条规定,公司发行新股份时,应优先按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配售(除非属于法定例外情形),目的是保护现有股东的股权比例不被稀释。
- 例外情形:无需履行先配股权的场景包括(但不限于):
- 发行股份作为收购资产的对价;
- 发行给员工持股计划(ESOP);
- 公司章程明确排除或修改先配股权;
- 股东通过特别决议豁免先配股权(向外部投资者增资时常见)。
非现金对价的合规性
若股东以实物资产、知识产权、服务等非现金资产认购股份(非现金增资),需满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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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对价充分性:董事会需确保非现金资产价值与股份发行价相当(《公司条例》第116条),建议通过独立第三方评估证明资产价值。
- 避免“不当发行”:若对价不足,可能构成“不当发行股份”,董事需承担个人责任(如赔偿公司损失)。
增资操作步骤(实用流程)
Step 1:确定增资方案
明确增资目的(如引入投资、扩大经营)、发行细节:
- 新股数量、面值(如有)、发行价;
- 发行对象(现有股东/外部投资者);
- 对价形式(现金/非现金)。
Step 2:核查公司章程(M&A)
- 确认章程是否限制股份发行(如“发行新股需股东特别决议”);
- 检查章程是否排除“先配股权”(若未排除,需后续通过股东决议豁免)。
Step 3:履行内部审批程序
- 股东决议(如需):
- 若向外部投资者发行,需召开股东大会,通过特别决议豁免“先配股权”;
- 若修改公司章程(如增加股本限制),需特别决议批准。
- 董事会决议:在股东授权范围内,董事会决议具体发行条款(如认购方、股款缴纳期限)。
Step 4:签署认购协议与收取股款
- 与认购方签订《股份认购协议》,明确股份数量、价格、对价支付方式;
- 现金增资:确保认购方按时缴纳股款(可分期,但需在协议中约定);
- 非现金增资:完成资产交付(如产权过户),并保留评估报告作为对价依据。
Step 5:办理股份配发与登记
- 更新股东名册:在股份配发后2个月内,将新股东信息录入股东名册(《公司条例》第168条);
- 签发股份证书:向新股东签发股份证书(通常配发后2个月内完成)。
Step 6:法定申报(向公司注册处)
- 提交《股份配发申报表》(表格NCS1):需在股份配发后1个月内,向香港公司注册处(Companies Registry)提交,内容包括新股数量、股东信息、对价详情等(逾期罚款:首次逾期罚HK$1,700,持续逾期每日加罚HK$70);
- 更新公司章程:若修改了M&A,需提交修改后的章程(表格NC1)。
合规与风险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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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花税:
- 新股“配发”(allotment)本身无需缴纳印花税;
- 后续若股东转让股份(如老股转让),转让方与受让方需各缴纳0.1%的印花税(按转让价计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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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众公司与私人公司的区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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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私人公司:股份转让受章程限制(通常禁止向公众发行),增资对象多为特定人士;
- 公众公司:发行股份需遵守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,若向公众募资需刊发招股章程,监管更严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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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责任:
- 确保增资程序合规(如先配股权、对价充分),避免因“不当发行”被追责;
- 非现金增资时,务必保留评估报告作为履职证据。
常见问题解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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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增资后需修改公司名称或章程中的“股本”描述吗?
A:若章程原载有“法定股本”(旧条例遗留),需通过特别决议删除;仅增加已发行股本无需修改名称,但需在年度申报表(AR1)中更新股本信息。 -
Q:股东未按时缴纳股款怎么办?
A:可依据《股份认购协议》追究违约责任(如没收已缴股款、解除认购),并通过董事会决议取消未缴股份的配发。 -
Q:增资后需通知银行或税务局吗?
A:无需单独通知,但需更新银行账户的股东信息(如涉及股权质押);税务方面,增资本身不产生利得税,但非现金对价可能涉及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(需咨询香港税务局)。
香港公司增资的核心是合规性:需优先遵守《公司条例》及公司章程,妥善处理“先配股权”“对价充分性”等关键问题,并及时完成注册处申报,建议操作前由专业律师或秘书公司核查文件,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增资无效或董事责任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