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山导读:
法律依据
香港公司做账报税的核心法律依据是《香港税务条例》(第112章),规定:所有在香港注册的公司(包括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),无论是否盈利,均需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,向香港税务局(IRD)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及相关文件(如审计报告),履行报税义务。
报税时间节点
香港公司的财政年度(会计年度)可自主选择(通常为12个月,如4月1日-次年3月31日、1月1日-12月31日等),但需注意以下关键时间点:
首次报税时间
新成立的香港公司,首次报税的财政年度可长达18个月(如2023年1月成立,首年可选择至2024年6月30日为年结日)。
免责声明:素材来源网络公开渠道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!|
- 税表发出:公司成立后约18个月内,会收到税务局发出的首份利得税报税表(BIR51表格)。
- 申报截止:收到税表后,需在3个月内完成申报(不可申请延期)。
后续年度报税时间
非首次报税的公司,每年4月1日税务局会统一发出利得税报税表,申报截止时间根据年结日不同有所差异:
- 年结日为3月31日:可延期至当年11月15日申报;
- 年结日为12月31日:可延期至次年8月15日申报;
- 其他年结日:需在收到税表后1个月内申报(无延期)。
做账报税完整流程
香港公司做账报税需经过“账务整理→审计→报税→评税→缴税”五个步骤,全程需由持牌会计师参与(审计环节法定要求)。
整理账务资料
公司需收集该财政年度的所有业务凭证,包括:
免责声明:素材来源网络公开渠道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!|
- 银行资料:银行月结单、流水明细、转账凭证;
- 业务凭证:销售合同/发票、采购合同/发票、费用单据(房租、工资、差旅费、办公费等);
- 其他文件:公司章程、商业登记证、注册证书、上一年度审计报告(如有)、税表等。
编制财务报表
根据整理的凭证,编制符合香港会计准则(HKFRS)的财务报表,包括:
- 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;
- 会计凭证、总账、明细账等。
审计(核数)
香港法律强制要求:所有有经营活动的香港公司,必须由香港执业持牌会计师(CPA)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,出具审计报告(核数报告),审计报告需包含会计师意见(无保留意见、保留意见等),是税务局评税的核心依据。
填写报税表并提交
- 将审计报告、财务报表连同填写完整的利得税报税表(BIR51)一并提交给税务局;
- 若公司无经营活动(符合零申报条件),可直接提交零申报税表(无需审计报告)。
税务局评税与缴税
税务局收到申报资料后,会根据审计报告及利润来源判定是否征税:
免责声明:素材来源网络公开渠道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!|
- 若利润来自香港:按利得税税率计算应缴税额,发出评税通知书,公司需在指定日期前缴税;
- 若利润来自海外(申请离岸豁免且获批):豁免缴税;
- 若亏损或无利润:无需缴税,但仍需完成申报。
申报方式及适用场景
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,香港公司报税主要有三种方式,需严格区分,避免违规:
零申报
- 适用条件:公司在该财政年度无任何经营活动,包括:
✘ 无银行流水(无开户或开户后无进出账);
✘ 无业务往来(无销售、采购、合同签订等);
✘ 无购买资产(如房产、设备等)。 - 风险提示:若有经营活动却做零申报,属于“瞒税”,税务局会追缴税款、罚款(最高HK$10万),甚至追究刑事责任(监禁3年)。
正常申报(实际利得申报)
- 适用条件:公司有实际经营活动(无论利润来自香港还是海外),需按流程完成审计并提交报告。
- 缴税规则:仅对“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”征税,按利得税税率缴纳(见下文“税率”部分)。
离岸豁免
- 适用条件:利润来自香港以外地区,且满足“地域来源原则”(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,由税局审批):
✔ 公司未在香港设立办事处(注册地址除外);
✔ 未在香港聘请员工(含董事);
✔ 业务合同不在香港签订;
✔ 货物未在香港储存、加工或销售;
✔ 客户及供应商均非香港公司/个人。 - 申请流程:需在审计报告中注明“离岸利润”,并向税务局提交离岸豁免申请(需提供业务流程说明、合同、银行流水等证明),审批周期约6-24个月,获批后可豁免利得税。
利得税税率(2023/24年度)
香港利得税实行“两级税制”,税率全球最低之一:
- 法团(有限公司):首200万港元利润按 25% 征收,超过部分按 5% 征收;
- 非法团(无限公司):首200万港元利润按 5% 征收,超过部分按 15% 征收。
常见问题解答
公司无盈利是否需要报税?
需要,无论盈利与否,只要有经营活动,均需完成审计和申报;若亏损,可抵扣未来年度利润。
不按时报税有什么后果?
- 逾期申报:罚款HK$1,200起,超期6个月可能被起诉,法院传票及更高罚款(最高HK$10万);
- 长期不报税:公司账户被冻结、董事列入黑名单(限制出入境)、公司被强制注销。
离岸豁免获批后是否永久有效?
不是,离岸豁免需每1-3年重新申请(税局会抽查),若业务模式变更(如在香港设立办事处),需主动告知税局,否则视为违规。
香港公司需要发票吗?
香港无统一“发票”,商业发票可自制(需包含公司抬头、日期、金额、交易内容、签字盖章),作为做账凭证。
合规建议
- 保留完整凭证:所有业务单据(合同、发票、流水等)需保存至少7年(税务局可追溯7年账目);
- 选择专业会计师:审计需由香港持牌会计师完成,避免因报表不合规被税局驳回;
- 明确年结日:建议选择3月31日或12月31日作为年结日,可享受最长延期申报期(11月15日/8月15日),避免逾期;
- 不滥用零申报:有经营活动务必如实申报,离岸豁免需提前规划(由会计师协助准备资料)。
香港公司做账报税是“合规底线”,需严格遵循“无经营零申报、有经营审计申报、离岸利润申请豁免”的原则,避免因误解政策导致罚款或法律风险,建议由专业代理机构(如持牌秘书公司+执业会计师)协助,确保流程合规、税务优化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