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山导读:
香港公司股东信息的“公开性”基础
根据香港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,公司需向公司注册处(Companies Registry) 提交法定文件,其中周年申报表(NAR1) 是核心文件之一,该文件需载明公司的股东(成员)信息,包括:
- 股东姓名/名称(个人股东为姓名,法人股东为注册名称);
- 股东地址(个人股东为注册地址,法人股东为注册办事处地址);
- 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。
如何通过查册获取股东信息?
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供电子查册服务(e-Registry) 和线下查册中心,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股东信息:
查询渠道
- 线上: 登录公司注册处 电子查册平台(需注册账户并付费),输入公司名称或编号,可检索公司的“综合报告”或下载法定文件扫描件(如周年申报表)。
- 线下: 亲临香港金钟道政府合署13楼公司注册处查册中心,提交查询申请并付费获取文件。
关键文件:周年申报表(NAR1)
股东信息主要载于公司提交的周年申报表中,该文件需每年提交(成立后首年起,每年在成立周年日后42天内提交),包含当年度的股东详情,通过下载周年申报表的扫描件(需支付费用,约100-300港元/份),可直接查看股东姓名/名称、持股数量等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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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查册 vs 付费查册
- 免费查册: 仅能获取公司基本信息(名称、编号、成立日期、董事姓名等),不包含股东信息。
- 付费查册: 购买“指定文件”(如周年申报表、股本变更文件等)后,可查看详细股东信息。
例外情况:股东信息可能“不直接公开”的场景
尽管股东信息原则上公开,但以下情况可能导致公开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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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名人持股(Nominee Shareholding)
若股东通过“代名人”(如信托公司、律师行)持股,公司注册处登记的股东为代名人名称,而非实际控制人,此时公开信息中仅显示代名人,实际股东需通过其他途径(如信托文件、股东协议)确认,查册无法直接获取实际控制人信息。
重要控制人登记册(SCR)≠ 公开信息
香港《公司条例》要求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(SCR),记录“最终实际控制人”(需穿透代名人、信托等层级),但SCR由公司内部保存,仅执法机构(如香港证监会、税务局)或经授权人士可查阅,公众无法通过查册获取。
公司未及时更新信息
若公司未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,或提交的信息有误,可能导致查册信息滞后或不准确(此类情况属违法,公司及董事可能面临处罚)。
香港公司查册“能查到股东信息”,但需注意细节
- 可以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查册获取股东信息,核心途径是付费下载周年申报表(NAR1)。
- 限制: 公开信息可能显示代名人而非实际控制人,实际控制人需结合SCR(非公开)或其他文件追溯。
- 操作建议: 需明确公司名称/编号,通过电子查册平台购买周年申报表,即可查看登记股东的姓名/名称、持股数量等详情。
如需进一步确认实际控制人,可能需结合信托文件、股东协议或寻求专业机构(如律师行、会计师行)协助穿透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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