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陆公司香港分公司设立指南

gjwl6662026-01-025

火山导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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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二、分公司注册前准备
  2. 三、香港分公司注册流程
  3. 四、税务合规要点
  4. 五、银行开户指南
  5. 六、后续维护与合规
  6. 七、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
  7. 八、常见问题(FAQ)
  8. 九、服务机构推荐

在香港拓展业务,大陆公司可选择设立分公司(Branch)子公司(Subsidiary),两者核心区别如下:

对比项 分公司(Branch) 子公司(Subsidiary)
法律地位 非独立法人,依附于总公司 独立法人(有限公司),独立承担责任
注册复杂度 流程简单,无需注册资本 需按香港《公司条例》注册,需注册资本
责任承担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仅以子公司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
税务申报 利润并入总公司核算,需在香港申报利得税 独立申报利得税,享受香港低税率(16.5%)
名称要求 必须包含总公司全称(如“XX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”) 可独立命名,结尾需为“有限公司”
适用场景 短期业务拓展、低成本试水 长期运营、需独立品牌或融资

建议:若以低成本快速进入香港市场,且业务风险可控,可选择分公司;若需独立法人资格、隔离风险或长期发展,建议注册子公司。

分公司注册前准备

大陆境内审批:ODI备案

大陆企业在香港设立分公司属于“对外直接投资”,需先办理 ODI备案(境外投资备案),流程如下:

  • 审批部门:商务部(或地方商务厅)、发改委(或地方发改委)、外管局(或地方外汇管理局)。
  • 所需文件
    • 总公司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;
    • 境外投资申请表(商务部系统填报);
    • 可行性研究报告(说明在港业务范围、资金来源、盈利预测);
    • 总公司近一年审计报告;
    • 其他补充材料(如无违法违规证明)。
  • 办理时间:约2-3个月,需通过商务部“境外投资管理系统”在线提交。

注意:未办理ODI备案可能导致后续资金出境受限,需提前规划。

香港本地准备

  • 确定分公司名称
    需包含总公司全称,格式为“[大陆总公司全称] 香港分公司”(英文可译为“[Main Company Name] Hong Kong Branch”),名称需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查册无重名。

  • 注册地址
    必须为香港本地真实地址(可使用持牌秘书公司地址,无需实际办公场所),用于接收政府文件。

  • 授权代表
    需指定一名香港本地授权代表(可为个人或持牌秘书公司),负责处理与香港政府部门的沟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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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分公司注册流程

准备注册文件(需公证)

  • 核心文件清单

    1. 总公司资料
      • 营业执照副本(需经 中国委托公证人 公证,并加盖“转递章”);
      • 公司章程(需公证,若为中文需附英文译本);
      • 股东会决议(注明设立香港分公司、任命授权代表及业务范围)。
    2. 分公司资料
      • 《分公司注册申请表》(香港公司注册处表格 NN1);
      •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(如为秘书公司,需提供其商业登记证);
      • 注册地址证明(由秘书公司提供)。
  • 公证要求
    大陆出具的文件需经 中国委托公证人 公证(可通过香港律师楼办理),并经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加章转递,否则香港政府不认可。

提交注册申请

  • 办理部门:香港公司注册处(Companies Registry)及商业登记署(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)。
  • 流程
    1. 通过注册处官网(www.cr.gov.hk)在线提交表格NN1及相关文件;
    2. 缴纳注册费(约1,730港元,含分公司注册费及商业登记证费用);
    3. 政府审核(约5-7个工作日),通过后领取 《分公司注册证明书》(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of a Non-Hong Kong Company)及 《商业登记证》(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)。

税务合规要点

香港税务申报

  • 利得税
    分公司利润需在香港申报利得税,税率16.5%(首200万港元利润税率为8.25%),需按香港《税务条例》保留至少7年会计记录,并由香港持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。

    • 申报时间:每年4月收到税局发出的利得税表后,需在1个月内提交(新成立分公司首年可申请延期)。
  • 薪俸税
    若分公司在香港雇佣员工,需为员工申报薪俸税(税率2%-17%),并于每年4月提交雇主报税表(IR56B)。

  • 双重征税安排
    香港与大陆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,分公司在香港已缴税款可在大陆申报时抵扣,避免重复征税。

CRS合规

香港是CRS参与地区,分公司需向香港税局申报 “重要控制人登记册”(SCR),披露最终控制人(即大陆总公司)信息,若总公司为大陆税收居民,需在香港税局备案,并配合CRS信息交换。

银行开户指南

开户所需文件

  • 分公司《注册证明书》《商业登记证》;
  • 总公司经公证的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;
  •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(护照/港澳通行证);
  • ODI备案证明(部分银行要求);
  • 业务证明(如合同、发票、业务计划书,证明真实经营需求);
  • 董事亲临银行签署文件。

银行选择与建议

  • 中资银行:如中国银行(香港)、工商银行(亚洲)、建设银行(亚洲),对大陆企业较友好,流程相对简便。
  • 外资银行:如汇丰、渣打,要求较高,需提供详细业务证明。
  • 开户注意事项
    • 提前与银行客户经理沟通,确认文件清单;
    • 避免“空壳”开户,需说明在港业务模式(如贸易、咨询等);
    • 部分银行可能要求存入最低存款(如5万-10万港元)。

后续维护与合规

年审(Annual Compliance)

  • 商业登记证续费:每年到期前30天续期,费用约2,250港元(2025年标准,以政府最新通知为准),可通过秘书公司办理。
  • 周年申报表:分公司需每年向注册处提交 《周年申报表》(表格NN3),披露总公司最新信息(如董事、注册资本变更),逾期罚款最高5万港元。

税务申报与审计

  • 利得税申报:每年收到税表后,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及税表,逾期将产生罚款。
  • 无运营申报:若分公司无业务,可提交“无运营审计报告”,但需确保无银行流水及业务记录。

信息变更登记

若总公司名称、董事、授权代表或注册地址变更,需在变更后1个月内向香港注册处提交 《更改注册详情通知书》(表格NN2),否则可能被起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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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

  1. 法律责任连带
    分公司的债务及法律纠纷由大陆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,需谨慎评估业务风险。

  2. 名称使用限制
    分公司名称不得单独使用,必须包含总公司全称,且不可使用“有限公司”“集团”等字样。

  3. ODI后续合规
    设立后需向大陆发改委、外管局更新投资情况(如资金出境、利润汇回),确保符合境外投资管理要求。

  4. 运营建议

    • 雇佣员工需遵守香港《雇佣条例》(如最低工资、带薪年假);
    • 合同需以中英文签署,明确适用法律(建议选择香港法律或大陆法律);
    • 注意汇率风险,可通过银行工具对冲(如远期结售汇)。

常见问题(FAQ)

  • Q:分公司是否需要注册资本?
    A:不需要,分公司无独立注册资本,运营资金由总公司拨付。

  • Q:分公司能否独立签署合同?
    A:可以,但需以“总公司香港分公司”名义签署,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。

  • Q:注册后未实际运营,是否需要年审?
    A:需要,即使无业务,仍需完成年审和无运营税务申报,否则会被列入“不活动公司”或罚款。

服务机构推荐

  • 秘书服务公司:需选择香港持牌秘书公司(如卓佳、瑞丰德永、鹰阁),协助处理注册、年审、审计等流程。
  • 公证机构:大陆文件公证可通过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(如香港律师会名单中的律师)。
  • 会计师事务所:选择香港执业会计师(CPA)出具审计报告,确保税务合规。

通过以上步骤,大陆公司可合规高效地在香港设立分公司,建议全程配合专业机构(秘书公司、律师、会计师),确保符合两地法律法规,降低运营风险,如需进一步协助,可咨询香港投资推广署(Invest Hong Kong)或大陆驻港经商处获取政策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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